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民初4705号原告:钟伟彬,男,1987年7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军,广东深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圣鹏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南侧南光捷佳大厦2604。
法定代表人:钟建彬。
原告钟伟彬与被告深圳市圣鹏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ZL201630360485.5、名称:折叠支架)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5日立案。
原告钟伟彬于2019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钟伟彬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