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黔01执1943号贵州都德点餐饮有限公司、广州市点都德饮食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黔01民初308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受理广州市点都德饮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都德点餐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在执行过程中,本案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点都德饮食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本院书面表示被执行人贵州都德点餐饮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并向本院提交书面执行完毕的申请,经本院合议审查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下:本院(2019)黔01执1943号执行案件【执行依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黔01民初308号民事调解书】全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