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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明视眼镜有限公司与武进区牛塘明视眼镜店、王龙娇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苏0412执4837号
案件名称福州明视眼镜有限公司与武进区牛塘明视眼镜店、王龙娇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0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福州明视眼镜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412执4837号福州明视眼镜有限公司:你方申请执行武进区牛塘明视眼镜店、王龙娇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5650元及利息。

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执行款15650元,其余利息自愿放弃,至此,本院作出的(2018)苏0412民初584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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