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01执788号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兖州市平价百货超市、武学坤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01民初59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兖州市平价百货超市、武学坤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18年1月24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6)鲁01民初594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