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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市秦淮区澄朗超市店、潘榭菊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苏0192执570号
案件名称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市秦淮区澄朗超市店、潘榭菊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5-1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192执570号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澄朗超市店(经营者潘榭菊):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市秦淮区澄朗超市店、潘榭菊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

经本院强制执行,南京市秦淮区澄朗超市店、潘榭菊已履行了原南京铁路运输法院(2019)苏8602民初130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法律义务。

至此,本院(2021)苏0192执570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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