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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舒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刑事补正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粤0307刑初794号
案件名称杨舒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刑事补正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3-0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杨舒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7)粤0307刑初794号 本院于2017年9月14日对被告人杨舒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作出的(2017)粤0307刑初794号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疏漏,现予补正,裁定如下: (2017)粤0307刑初794号刑事判决书中第1页第6行“同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事拘留。

同年12月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执行逮捕”改为“同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刑事拘留。

同年12月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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