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陈伟群与李丁鹏、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73民初4990号
案件名称陈伟群与李丁鹏、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5-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李丁鹏;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陈伟群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4990号原告:陈伟群,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时旭,广东竟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兴达,广东铭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丁鹏×××××××××。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孙沁。

原告陈伟群与被告李丁鹏、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陈伟群于本案开庭前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李丁鹏、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陈伟群撤回对李丁鹏、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系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伟群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陈伟群负担。

陈伟群已预缴1050元,本院退回525元。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