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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柳泉路苏果烟酒超市、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最高法民申2351号
案件名称张店柳泉路苏果烟酒超市、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6-2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张店柳泉路苏果烟酒超市,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最高法民申2351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张店柳泉路苏果烟酒超市。

经营场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柳泉路**号(赢环商务大厦**号)。

经营者:鹿二勇。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泸州国窖广场。

法定代表人:刘淼,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官兰祥,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张店柳泉路苏果烟酒超市(以下简称苏果烟酒超市)因与被申请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8日作出的(2017)鲁民终1748号民事判决,向我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苏果烟酒超市申请再审称:1、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销售侵权商品并存在故意。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的鉴定程序违法,鉴定证明书不具有证明效力。

鉴定程序违法主要表现在:(1)检材无法确认是从苏果烟酒超市查封、扣押的;

(2)缺少检材提取过程合法性证据;

(3)委托鉴定单位不具有合法司法鉴定资质;

(4)鉴定人员不具有合法鉴定资格,且少于二人;

(5)无鉴定过程及鉴定标准、法律依据等必要内容;

(6)公安机关未依法将鉴定证明书送达苏果烟酒超市,违法剥夺苏果烟酒超市提出异议的权利。

泸州老窖公司不是法定的假酒鉴定机构,且与本案存在利益冲突,其作出的鉴定证明书不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公正性,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公安机关扣押申请人烟酒行为与销售假冒伪劣或侵犯商标权刑事犯罪无关。

即使公安机关从申请人处取得的涉案白酒是假冒商品,也只能证明申请人持有假冒商品,不能证明申请人销售了侵权商品。

请求本院撤销二审判决,判决驳回泸州老窖公司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泸州老窖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原审法院判决申请人赔偿40000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申请人请求本院撤销二审判决,驳回泸州老窖公司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诉讼费用由泸州老窖公司承担。

本院认为,根据本案案情及苏果烟酒超市的再审申请,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苏果烟酒超市是否侵害了泸州老窖公司涉案商标的专用权。

苏果烟酒超市首先申请再审称被诉侵权商品并非其销售。

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在案的扣押清单加盖有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印章,亦有苏果烟酒超市经营者鹿二勇妻子彭某的签字。

并且,二审法院委托一审法院到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调取的被扣押的国窖1573、泸州老窖特曲、泸州老窖头曲实物能够相互印证。

二审法院结合在案证据,认定苏果烟酒超市主张的扣押清单存在无见证人、保管人签名等程序瑕疵并不能否定从苏果烟酒超市扣押了被控侵权产品的事实,进而认定苏果烟酒超市关于被诉侵权商品并非其销售的主张缺乏依据,二审法院的认定并无不当。

苏果烟酒超市又主张泸州老窖公司并非法定鉴定机构,不认可鉴定结论。

本院认为,首先,泸州老窖公司作为正品生产商具有辨别被诉侵权商品是否为假冒商品的能力。

其次,二审法院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正品商品进行了当庭比对,经比对发现被诉侵权商品与正品在防伪标识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再次,苏果烟酒超市亦未提交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产品来源于泸州老窖公司或其授权经销商。

因此,二审法院认定在案证据可以认定被诉侵权商品为假冒商品并无不当。

苏果烟酒超市还主张在案证据仅能证明其持有假冒商品而不能证明其销售了侵权商品的主张。

本院认为,其作为市场经营主体,仅主张持有假冒商品而未进行相关销售行为明显有悖常理,本院不予支持。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苏果烟酒超市销售了被控侵权商品,侵害了泸州老窖公司的涉案商标权。

二审法院判令苏州烟酒超市停止侵权行为,并在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商品信誉、品牌价值、商品类别、苏果烟酒超市侵权的过错程度、侵权时间、销售规模等因素酌定本案赔偿数额,并无不当。

综上,张店柳泉路苏果烟酒超市的再审申请理由均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张店柳泉路苏果烟酒超市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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