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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管辖刑事决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川09刑辖11号
案件名称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其他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09-2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已隐藏

案由

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全文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 � � 辖 决 定 书(2017)川09刑辖11号蓬溪县人民法院:关于潘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一案,日前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交书面函件商请指定管辖。

经本院研究决定,鉴于该案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将潘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一案指定由你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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