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千鸿万家超市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京0101民初13500号
案件名称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千鸿万家超市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10-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千鸿万家超市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全文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01民初13500号原告: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90号四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石力华,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江红,上海泽玖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千鸿万家超市,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三街村村委会北300米(仿古商业街路东)。

经营者:叶发伙。

原告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千鸿万家超市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2日立案。

原告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