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12执256号福州米厂/常州市鸿嫣来商贸有限公司:关于福州米厂与常州市鸿嫣来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81075.00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至此,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412民初708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12执256号福州米厂/常州市鸿嫣来商贸有限公司:关于福州米厂与常州市鸿嫣来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81075.00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至此,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412民初708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