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拘 留 决 定 书(2020)苏08执329号被拘留人:罗红梅,女,1975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涟水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罗红梅、罗时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罗红梅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且拒不申报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对罗红梅拘留十五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书面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