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芜经开刑初字第00136号被告人张汉杰、张某甲、叶某某、程某某、张某乙、王某某、解某某、解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30日作出(2015)芜经开刑初字第00136号刑事判决书。
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46页最后一行“即自2015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5月26日止”;
现更正为“即自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止”。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芜经开刑初字第00136号被告人张汉杰、张某甲、叶某某、程某某、张某乙、王某某、解某某、解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30日作出(2015)芜经开刑初字第00136号刑事判决书。
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46页最后一行“即自2015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5月26日止”;
现更正为“即自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