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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伯生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指定管辖决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湘10刑辖15号
案件名称唐伯生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其他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02-0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已隐藏

案由

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全文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6)湘10刑辖15号苏仙区人民法院:关于犯罪嫌疑人唐伯生、刘晚珍、贺美良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如下:指定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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