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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汉寿县金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湘07执139号
案件名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汉寿县金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6-0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汉寿县金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7执139号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汉寿县金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汉寿县金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汉寿县金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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