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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与郑和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3)蓬执字第182-1号
案件名称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与郑和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5-09-1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郑和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3)蓬执字第182-1号 本院在执行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与郑和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郑和南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郑和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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