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执21号 申请执行人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程月枝、兰溪市三妹副食品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程月枝、兰溪市三妹副食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向本院交款8550元,现已将其中850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将余款50元作为本案执行费发放。
对此,申请执行人予以确认。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执21号 申请执行人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程月枝、兰溪市三妹副食品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程月枝、兰溪市三妹副食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向本院交款8550元,现已将其中850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将余款50元作为本案执行费发放。
对此,申请执行人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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