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1执554号 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成都买房无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成都帮你没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川民3455号民事判决,于2020年3月16日立案受理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买房无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民事判决内容如下:1.被告成都帮你没社区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犯17664688A、17664012A、第17664031A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在网站、APP等不动产经纪服务和商业宣传中使用含“瓜子”文字的服务标识;
2.被告成都帮你没社区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
3.驳回原告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成都帮你没社区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成都帮你没社区服务有限公司负担8000元,由原告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负担5800元。
执行中,本院于2020年3月23日作出(2020)川01执554号执行裁定,扣划了被执行人成都买房无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玉林支行51×××05账户内的存款220000元,并于2020年3月25日将203220元案款(包括赔偿款20万、迟延履行金3220元)全部划至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的银行账户,案件受理费8000元已上交国库,执行费2900元已上交财政。
现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