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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罚金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黔01执239号
案件名称龙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罚金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3-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龙远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黔01执239号龙远:本院依据生效的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01刑初162号刑事判决书,受理执行龙远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罚金一案,罚金60000元已依法上缴国库,被执行人龙远已履行完毕。

对此,依据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01刑初162号刑事判决书罚金60000元于2020年3月25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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