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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黔01执180号
案件名称0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3-1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0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黔01执180号赵明: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效力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01刑初170号刑事判决书,受理执行赵明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处罚金一案。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明已向本院全额缴纳罚金。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去函要求销毁查扣物品,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0)黔01执180号执行案件全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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