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8执7号斐乐体育有限公司温州市多康鞋业有限公司金国青: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执行的斐乐体育有限公司与温州市多康鞋业有限公司、金国青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8民初265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08执7号
案件名称斐乐体育有限公司与温州市多康鞋业有限公司、金国青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3-1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已隐藏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法律依据
暂无法律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