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1执3687号 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崇州市人和文具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川01民初5091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崇州市人和文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执行中,被执行人崇州市人和文具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向本院交纳执行案款5200.00元,并交纳案件执行费50.00元。
执行案款已支付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费已依法上交国库。
据此,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并结案。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1执3687号 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崇州市人和文具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川01民初5091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崇州市人和文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执行中,被执行人崇州市人和文具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向本院交纳执行案款5200.00元,并交纳案件执行费50.00元。
执行案款已支付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费已依法上交国库。
据此,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