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鲁0692执保74号申请人: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朝阳大道以东、立业路(火炬三路)以北高新区朝阳大道1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X1。
法定代表人:薛宇宁,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沛学、王杨,山东君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烟台客悦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政府驻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7Q。
法定代表人:牟晓辰,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申请人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烟台客悦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人日向本院申请网络查控,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烟台客悦超市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烟台客悦超市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11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