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唐光华与刘丽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73民初703号
案件名称唐光华与刘丽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4-1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唐光华;刘丽钳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703号原告:唐光华,男,汉族,1978年2月8日出生,住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卞珊珊,辽宁创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丽钳,女,汉族,1988年3月12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原告唐光华诉被告刘丽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名称“智能故事机(F1A)”】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唐光华向本院递交书面的撤诉申请,申请撤回本案的起诉。

本院认为,唐光华申请撤回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唐光华撤诉。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