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许统长与广州风魅雪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73民初4951号
案件名称许统长与广州风魅雪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2-1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许统长;广州风魅雪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4951号原告:许统长,男,汉族。

住广东省惠来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戎,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风魅雪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法定代表人:陈某1。

原告许统长与被告广州风魅雪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名称为“空调风扇(手宝镜子)”]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31日立案。

原告于202×年×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许统长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许统长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