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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春妹、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迈萍食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浙0782执2339号
案件名称郑春妹、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迈萍食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5-0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郑春妹;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迈萍食品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82执2339号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迈萍食品店、郑春妹: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义乌市迈萍食品店、郑春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已收到被执行人全部执行款,并向本院出具了结案报告,本案诉讼费120元、执行费80元已缴纳,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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