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6执54号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岳鹏飞:申请执行人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岳鹏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5700元。
2021年2月2日,岳鹏飞向本院缴纳案款25986元。
本院扣除执行费286元,已依法将25700元汇至申请执行人账户。
至此,本院(2020)苏06民初646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6执54号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岳鹏飞:申请执行人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岳鹏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5700元。
2021年2月2日,岳鹏飞向本院缴纳案款25986元。
本院扣除执行费286元,已依法将25700元汇至申请执行人账户。
至此,本院(2020)苏06民初646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