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与陈伟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5民初919号
案件名称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与陈伟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1-1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陈伟滨;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5民初919号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法定代表人:郑伟添,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宇轩、林鹏,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伟滨,男,汉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

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陈伟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月13日上午十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宇轩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于1月13日下午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