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103民初4854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论岘洞,YangjinPlaza)。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辉,广东南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市荔湾区鸿福行妇婴用品商行第一分行,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花园花园中环街9号首层。
负责人:郭朝福。
本院在立案受理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荔湾区鸿福行妇婴用品商行第一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后,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受理费,也没有提交材料说明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减、免交受理费条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