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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哲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306民初5564号
案件名称王哲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5-1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王哲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06民初5564号委托代理人袁梦,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哲,女,汉族,1990年4月22日出生,户籍住址,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哲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6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05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是对自己权利作出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收取为275元,由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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