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3执恢34号申请执行人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湘潭市雨湖区鑫雀麻将机经营部、陈杰: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潭市雨湖区鑫雀麻将机经营部、陈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经本院督促,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出具书面报告,申请本院予以结案。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8)湘03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