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1知民初375号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论岘洞,YangjinPlaza)。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海飞,湖北广众(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路晓静,湖北广众(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石家庄市晨升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通安街150号。
法定代表人:赵素更。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家庄市晨升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5日立案,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