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9执83号 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旬阳县双河镇南方家居、王德双、李晓玲: 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与旬阳县双河镇南方家居、王德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判决(2020)陕09民初1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求被执行人旬阳县双河镇南方家居及经营者李晓玲、王德双承担侵权赔偿款8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诉讼费184元。
上述被执行人还应承担本案执行费50元。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旬阳县双河镇南方家居、王德双自行达成和解且已履行完毕,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向我院书面申请撤销案件。
被执行人王德双将本案诉讼费184元、执行费50元向本院予以缴纳。
本院在规定期间将184元向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予以支付。
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本次申请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按执行完毕处理,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