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与惠州智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73知民初1275号
案件名称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与惠州智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1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智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专利代理合同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知民初1275号原告: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惠州市******富力丽港中心酒店式公寓1座14层01号。

负责人:叶新平。

委托诉讼代理人:麦宇鸿,广东源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燕喜,广东源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惠州智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研发孵化楼****空中花园。

法定代表人:杨某1。

原告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与被告惠州智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8日立案。

原告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接到本院的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