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青岛海商智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鹏发厨卫具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川01民初3604号
案件名称青岛海商智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鹏发厨卫具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0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青岛海商智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鹏发厨卫具经营部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川01民初3604号 原告:青岛海商智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登高,四川严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雪,四川严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鹏发厨卫具经营部,经营场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北泉路5幢一层197号。

经营者:曾久明。

原告青岛海商智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鹏发厨卫具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日立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青岛海商智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鹏发厨卫具经营部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青岛海商智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青岛海商智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