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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琮信光热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亚灯实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1民初3077号
案件名称山东琮信光热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亚灯实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琮信光热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华祥灯具厂;上海亚灯实业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1民初3077号原告:山东琮信光热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

法定代表人:孙黎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本果,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临沂市兰山区华祥灯具厂,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

投资人:刘文祥。

被告:上海亚灯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张士渊。

原告山东琮信光热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临沂市兰山区华祥灯具厂、上海亚灯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8日立案。

原告山东琮信光热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日以与被告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山东琮信光热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山东琮信光热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原告山东琮信光热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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