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212民初19832号原告:斐乐体育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
法定代表人:赖世贤,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猛超,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文胜,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沧区亿盛新时尚服装城,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经营者:李林。
原告斐乐体育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沧区亿盛新时尚服装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经本院通知后仍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212民初19832号原告:斐乐体育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
法定代表人:赖世贤,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猛超,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文胜,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沧区亿盛新时尚服装城,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经营者:李林。
原告斐乐体育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沧区亿盛新时尚服装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经本院通知后仍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