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邱振文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06执176号
案件名称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邱振文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邱振文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6执176号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邱振文:申请执行人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花瓷公司)与被执行人邱振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依据为本院(2019)苏06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向邱振文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其已主动履行13077元。

其中,执行款为12982元,执行费为95元。

青花瓷公司在执行谈话中表示同意以12982元彻底了结本案,余款予以放弃。

本院依法向青花瓷公司发放案款12982元,并扣收执行费95元。

至此,青花瓷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6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