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1执808号和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健睡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健睡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该案(2018)最高法知民终25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执行人江苏健睡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和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7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从江苏健睡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皇塘支行帐户划拨202900元。
其中,200000元汇入和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账户,本院收取执行费2900元。
至此,本案己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