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周磊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沪0104民初7304号
案件名称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周磊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1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沪0104民初7304号原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胡志荣,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子聪,上海佳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磊,男,1981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漯河市。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朱健翀。

原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1日立案。

原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与法不悖,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晏莹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法官助理 刘兴书 记 员 刘兴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