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湖北芒果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佰佳国际餐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111民初32208号
案件名称湖北芒果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佰佳国际餐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芒果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佰佳国际餐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111民初32208号原告:湖北芒果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

法定代表人:刘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烨涛,广东敬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佰佳国际餐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槎路聚源街。

法定代表人:付娟娟。

原告湖北芒果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佰佳国际餐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原告湖北芒果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湖北芒果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湖北芒果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佰佳国际餐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湖北芒果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