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829民初5084号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经济开发区九牧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7。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系该公司总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欧发达,福建乾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霄亚,男,1991年5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金乡县。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霄亚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3日立案。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