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11执保30号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永州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与被申请人永州市零陵区顺安东湘桥加油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你公司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作出(2020)湘11财保10号民事裁定;
冻结被申请人永州市零陵区顺安东湘桥加油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永州市红太阳支行账号:910********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00,000元。
现本院已对被申请人永州市零陵区顺安东湘桥加油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永州市红太阳支行的账号(账号:910********、冻结金额人民币228,926.28元)予以冻结,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
现通知如下: 部分保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