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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与潘xx商标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黑01民初720号
案件名称xxx有限公司与潘xx商标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xxx有限公司;潘xx

案由

案由商标合同纠纷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黑01民初720号原告:xxx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松**。

法定代表人:张xx,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xx,黑龙江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潘xx,男,x年x月x日生,x族,住哈尔滨市道里区。

原告xxx有限公司与被告潘xx商标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

xxx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xxx有限公司的撤诉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xxx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计500元,由xxx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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