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金乡县化雨镇梓林副食超市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829民初5136号
案件名称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金乡县化雨镇梓林副食超市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金乡县化雨镇梓林副食超市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纠纷

全文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829民初5136号 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保定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9。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沈余宽,山东国曜(临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金乡县化雨镇梓林副食超市(济泰便利,梓林超市),住,住所地金乡县化雨镇化北村/div> 经营者:周旭。

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乡县化雨镇梓林副食超市(济泰便利,梓林超市)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

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38元,由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