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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纳利鑫洗化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脉若蔻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鲁0211民初20330号
案件名称河北纳利鑫洗化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脉若蔻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河北纳利鑫洗化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脉若蔻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211民初20330号 本院于2020年1月7日对原告河北纳利鑫洗化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脉若蔻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鲁0211民初20330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19)鲁0211民初20330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青岛脉若寇商贸有限公司补正为“青岛脉若蔻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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