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北京易森鹏盛商贸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305民初29060号
案件名称北京易森鹏盛商贸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易森鹏盛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瑞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05民初29060号原告:北京易森鹏盛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里**楼4门4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XXXX43。

法定代表人:韩献朋,执行董事。

被告:深圳市瑞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登良社区南山大道**深意工业大厦北6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XXXX1J。

法定代表人:刘瑞鹏。

原告北京易森鹏盛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瑞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9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11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理由成立,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北京易森鹏盛商贸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25元,减半收取为人民币1262.5元,由原告北京易森鹏盛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已预交诉讼费人民币2525元,余款人民币1262.5元退还原告。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