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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义乌市飏程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01执666号
案件名称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义乌市飏程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飏程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1执666号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飏程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义乌市飏程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8)苏01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依该判决第二项、第三项:义乌市飏程贸易有限公司赔偿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3万元及案件受理费4300元。

上述裁决生效后,经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34300元。

本院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申请本院从其指定账户内扣划34715元,其中415元为本案执行费,其余34300元已划付到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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