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民初5886号原告:深圳市再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社区创业四路**整套**。
法定代表人:陈丽芳,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鹏,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红英,女,1990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
被告:深圳市芯微点科技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梅花路星河盛世****1807/div>法定代表人:陈红英。
原告深圳市再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红英、深圳市芯微点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173066××××.8)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2日立案。
诉前调解期间,原告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再玩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深圳市再玩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因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本案免交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