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利惠公司、上海杰仕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6执357号
案件名称利惠公司、上海杰仕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1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利惠公司;上海杰仕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鲁06执357号申请执行人:利惠公司(LEVISTRAUSS&CO.),住所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94111旧金山市白特瑞街**。

法定代表人:THOMASM.ONDA。

被执行人:上海杰仕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双店路****div>法定代表人:程建兵。

申请执行人利惠公司(LEVISTRAUSS&CO.)与被执行人上海杰仕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2019)鲁民终650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0年6月18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0)鲁06执357号。

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上海杰仕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不具备执行条件。

申请执行人利惠公司(LEVISTRAUSS&CO.)于2020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撤回本案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请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应予以终结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0)鲁06执3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